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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基研〔2016〕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号)精神,结合我校2017年招生计划和初试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复试录取原则

1 .对全日制学历学位学科、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进行了重新审核和录取。

2.根据我校志愿数,除以下专业外,我校复试分数线原则上采用教育部公布的A类分数线标准《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

序号招生学院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1法学院刑法学364分2法学院民商法学365分3法学院诉讼法学320分注:以上三个专业初试成绩未达到专业复试分灵敏线但达到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可校内调至相关专业参加复试。

3.如果志愿上线的考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学院应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进行复试。如果志愿上线的考生人数没有达到招生计划数,可以获得复试资格。志愿上线或调剂考生人数过多,一级学科各招生专业生源分布明显不平衡的院校,应进行复试或进行校内调剂。具体办法由学院在复试前公布。

4.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参加第一志愿申请单位的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复试例外)。优先安排基础学科、硬专业和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和专业。合格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含转学生)一般不复试。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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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类别)

校外调整

1.调剂必须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专业要求,且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的分数要求必须符合高分原则。首先,自愿申请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转入上述7个专业。一是自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转入本专业。

2.我校的校外调剂工作预计于3月1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正式启动,第一轮调剂工作预计于3月28日-31日前结束。

3.学位硕士跨学科类别的调整须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后方可复试。农学专业可以接收理科班生物专业的转学考生。初试科目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也必须有数学。对于生源缺口较大的专业,在保证培养要求的前提下,经录取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复试。

4 .全日制学历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为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

5.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和具体安排,生源不足时调整招生计划。相关信息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复检内容和形式

我校复试主要包括三项内容,即专业素质考核、外语听说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和形式,届时请查看研究生院网站。

图书情报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统一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详见《学院复试工作规则》。

序号复试科目考查主要内容及形式1专业素养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学术学位专业及专业学位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如复试部分采取笔试考核方式则考核主要内容须围绕硕士招生章程所列复试科目进行。专业课笔试科目以2017年公布招生章程为准。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等外国语实际使用能力。各专业可采取面试、对话、听力测试、文献阅读及翻译等形式进行考核。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参考考生提交《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基础上,由复试小组与考生面谈,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给出考核结论,合格考生获得满分,不合格考生为零分。本表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分数计算和录取

1.法律硕士和翻译硕士的复试分数都是满分400分。凡复试总分低于24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受理。各部分具体复试分数线请参考各学院复试工作规则。

2.除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外的其他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均为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分值为18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部分为90分,思想政治考核部分为30分。凡复试总分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在任何加试科目中成绩低于60分者,将被取消资格,不予录取。

4.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得出。录取时,各专业(领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必须做出取舍,则优先选择初试分数高的学生。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考生。

5.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考生进行复检。

复试录取时间表

时间工作安排3月2日召开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硕士复试工作调整办法。3月6-10日根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制订《2017年复试工作方案(草案)》并下发各学院。3月11-16日各学院根据《草案》起草本单位复试细则。3月17日参加2017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召开全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公布黑龙江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学院上报相关材料,包括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学院复试工作细则、各专业实际招生计划及各专业调剂名额分配。同时请上报一名复试联络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于调剂阶段与考生具体沟通。
3月17-18日根据学院上报调剂信息,开通中国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3月18日前各学院上报本单位复试通知。3月18-21日发布复试通知。3月18日至3月31日进行一志愿复试工作,同时进行第一轮校外调剂及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成绩随时发布拟录取通知。4月3日至4月21日拟进行第二轮调剂复试、拟录取工作。4月22日至25日进行复试和录取收尾工作。本表所示时间为预计时间,如根据实际工作有所调整将不再另行通知。请关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210.46.97.212/)。

其他说明

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不办理人事档案和户籍转移,无资格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

2.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做好信息公开。未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或注册。

3.录取工作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编辑:小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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